美国律师的“生意经”

作者:丛慰文 来源:《意林12+》

  2011年春天,来美国已十几年的方林翊,看中了特拉华州多佛市一幢商用大楼里的一家热狗店,准备把它兑下来,但有一点令他犹豫不决。原来,大楼物业与原店主的租赁合同中写着这样一条:物业有权在任何时候与租客中止租赁合同。这条规定太可怕了。

  方林翊和原店主一起找到物业交涉,但物业坚决不肯修改合同。这时,有个朋友介绍了一位名叫克林顿·奥尔马克斯的律师给他。方林翊以每小时三百美元的价格,与克林顿谈了两个小时。克林顿告诉他:“你可以要求物业在那条规定前加上一句‘物业证明租户影响了楼里的其他租户时’。如此,举证很困难,即使物业能举证,法官也未必采信。这样,物业永远也赶不走你了。”方林翊按照克林顿说的,向物业提出在合同里加上这句话,顺利得到对方同意,成功兑下了那家热狗店。

  从那以后,克林顿每隔几天,就给方林翊打电话,问他是否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法律援助。

  2012年4月的一个周末,方林翊全家去大学同学王建国家,参加他女儿的生日派对。他的儿子方昱鹏在玩的时候,不小心踩到王建国的女儿洒下的果汁,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肘部划了一道很深的口子。王建国赶紧拿出绷带和药水,帮方昱鹏包扎。

  方林翊原本和克林顿约好下午谈他和邻居的经济纠纷案,因儿子受伤的事情,他迟到了十分钟。

  于是他把儿子受伤的事情说了下,克林顿听完立即说:“这是一起伤害儿童的案子,我可以替你打这场官司。”要告自己的朋友?方林翊坚决不同意。见此,克林顿不再多说。只是临走时,他嘱咐方林翊:“你一定要领孩子去看医生,否则明天孩子去学校时,老师发现他受了伤,会报警的。家长会因为没领孩子看医生,而被以虐待儿童罪起诉的。”说着,克林顿递给方林翊一张名片,给他介绍了一位外科医生朋友。

  方林翊赶回王建国家时,聚会还没结束,他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约好第二天上午九点去给方昱鹏看病。一旁的王建国拿过方林翊手里的名片一看,惊呼:“汉曼!又是汉曼!”原来,三年前,王建国的叔叔领着孙子去亲家家里玩,小家伙不小心踢倒了热水瓶,烫伤了脚。叔叔领着孙子去汉曼那里看病,汉曼问,孩子是在哪里烫伤的?王建国的叔叔就如实讲了,不料汉曼当场拿起电话就报了警。随后,汉曼状告王建国叔叔的亲家,索赔三百万美元。最后法院判决,亲家赔偿六十万美元,二十万给王建国叔叔的孙子,另外四十万判给了汉曼和克林顿。原来美国法律规定:在第三者对儿童的伤害案中,医生可以成为原告。

  这时,方林翊恍然大悟,他差点掉进克林顿设计的陷阱里。他马上打电话给汉曼,取消了第二天的预约。

  这件事让方林翊深刻认识到克林顿的狡猾。本来制定法律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克林顿却和他的很多美国同行一样,把每条法律法规,都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将法律变成了竖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一道坚冰,实在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