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而不是管理人

作者:张雪奎 来源: 《意林》杂志

  有一家公司的办公室在一幢豪华写字楼里,落地玻璃,非常气派。有个来访客人因不注意,头撞在高大明亮的玻璃大门上了。过了不到一刻钟,另外一个客人竟然在刚才同一个地方头撞了玻璃。前台接待小姐忍不住笑了,那表情明显的含意是:“这些人也真是的。走起路来,这么大的玻璃居然看不见。眼睛到哪里去了?”

  其实我们知道,解决问题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在这扇门上贴上一根横标志线,或贴一个公司标志图即可。然而,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这里多次出现问题就是没人来解决呢?这一现象背后真正隐含着的是一个重要的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即“修路原则”。当一个人在同一个地方出现两次以上同样的差错,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地方出现同一差错,那一定不是人有问题,而是这条让他们出差错的“路”有问题。此时,人作为问题的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不是管人——要求他不要重犯错误,而是修“路”。

  如果有人重复出错,那一定是“路”有问题。比如,对他训练不够,相关流程不合理,操作太过复杂,预防措施不严密等。

  如果有人不求上进,那一定是因为激励措施还不够有力,或至少是你还没找到激励他的方法。

  如果有人需要别人监督才能做好工作,那一定是因为公司还没有设计出一套足以让人自律的规则。

  如果某一环节经常出现扯皮现象,那一定是因为这段“路”上职责划分得不够细致明确。

  破门之道:一方面,尽量提升人的素养,不要那么容易被“路障”绊倒;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立即把“路”修好,让它不容易绊倒人。只要一发现有问题,立即“修路”。这样,就会因为“路”越来越好,而相关问题也就越来越少。

  (阿风摘自《长江商报》图/大卫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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