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写作

作者:[英]乔治·奥威尔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从很小的时候起,可能是五岁或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要当一名作家。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我试过放弃这个想法,但在放弃时,我也意识到那是在违背自己的真正天性,而且迟早有一天,我会不得不专心写书的。

  在家里的三个小孩中我排行老二。八岁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父亲。出于这个以及其他原因,我多少有些孤独。不久,我就具备了一些不为人喜的癖性,让我在上学期间一直不受欢迎。我有了那种孤独小孩具有的习惯,就是编故事和同想象出来的人对话,我觉得我在文学上的野心一开始混合了被孤立和被低估的感觉。我那时就知道我能够熟练运用文字,而且具有直面不愉快事实的能力。我觉得正是这点,创造出了一个有点个人化的世界,在其中我可以找回信心,平衡日常生活中的失意。尽管如此,我童年及少年期间所有严肃作品——出发点是严肃的——总量不会超过六页纸。四岁或五岁时,我写了我的第一首诗,由我母亲记录下来,十一岁时,我写了首爱国诗发表在本地报纸上,两年后又发表了一首。我长大一些后,时不时写过差劲而且是未完成的“自然诗”,是乔治时代风格。我还大约有两次试过写短篇小说,结果遭到惨败。

  但是,这段时间从头到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有过文学活动。除了学校的作业,我还写过应景之作和打油诗,那些我能以如今看来惊人的速度写出来——十四岁时,我一个星期左右就写了一个诗剧,仿的是阿里斯托芬风格。我帮着编过学校里的杂志,既有印出来的,也有手抄的。那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滑稽到令人同情的东西,我编那个,比现在写最垃圾的新闻报道还要轻松得多。但与此同时,在十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里,我也以另外一种很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文学训练:编关于自己的连载“故事”,那是一种只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日记,我相信这是小孩子及青少年都会有的习惯。很小时,我经常幻想自己是比如像罗宾汉这样的人,幻想自己是进行令人心惊胆战冒险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不再有拙劣的自恋性质,开始越来越多成为单纯对自己所作所为及所见的描写。一次几分钟地,会有诸如此类东西进入我脑海:“他推门进入房间,一束经过细棉布窗帘过滤过的黄色太阳光斜照在桌子上,上面有盒半打开的火柴,旁边是墨水壶。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了窗户那儿。下面的街上,一只毛色是龟背纹的猫正追赶一片落叶。”等等。这一习惯持续到了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的非文学生涯。我想我的“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处于不同年龄时仰慕的作家的风格,但就我能回忆起的,它总具有一丝不苟的描写性特点。

  十六岁前后,我突然发现了纯粹属于单词本身的乐趣,即单词的发音和关联。如今在我看来,这好像也并非特别精彩,但那时却让我浑身发颤。至于需要描写事物,我那时已全知道。如果说我那时就想写书,我要写数量极多的自然主义长篇小说,有着并非皆大欢喜的结尾,里面充满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和极为贴切的比喻,也充满了辞藻华丽的段落,其中的用词部分是因为那些单词本身的发音。实际上,我完成的第一本小说《缅甸岁月》就相当接近那种风格,那是我在三十岁时写的,但立意在那之前很早就开始了。

  过去全部十年中,我最想做的,就是将政治性写作变成一种艺术。我的出发点总是感到党派偏见和不公。动笔写一本书时,我不会对自己说:“我要写一本完美的书。”我想写它,是因为有某种谎言我想揭穿,有些事实我想唤起注意,我最初关心的,就是让人们听到我的意见。但如果同时没有一种美学感受,我就不会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