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身衣》“莱恩·哈特”节选

作者:格非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还是像上回一样,我沿着不时溅出泥浆的砖石小径,绕到这栋别墅的北面,按响了木门框上的红色门铃。微弱的钢琴声忽明忽暗,一直在持续,但半天无人出来应门。我只得又摁了迟疑不决的第二次和孤注一掷的第三次。终于,在别墅东侧的半截楼梯上,那扇大门往外推开了。一个裹着头巾的妇人,披着一件黑底碎花的绒布棉袄,打着一把豆绿色的雨伞,从屋里走了出来。那块绸质的头巾,把她的脸严严实实地裹住了,只在眼睛部分留下了一条缝。她的装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保守的阿拉伯妇女或者蒙面的车臣恐怖分子。说实话,当她一边打量着我,一边朝我慢慢走来的时候,我的心还是忍不住抖了两抖。

  隔着木栅栏院门,我向她说明了来意,并介绍了我跟丁采臣音响交易的整个过程。我故作轻松地提醒她,她此刻正在欣赏的音乐,正是从我专门为她家配置的音响中发出来的。还算好,在经过明显的犹疑之后,那扇木门终于打开了。

  在居室门口换鞋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袜子没有换,那双烂皮鞋又进了水,溢出来的气味已经很难用“臭”这个字来形容了。我害怕脚上的味道会熏着她,没有选择拖鞋,而是从鞋架上取下一双在室内穿的懒汉布鞋,希望它多少可以帮我遮一遮阵阵袭来的恶臭。可那个女人立刻阻止了我。她嘟嘟囔囔地提醒我,门边有拖鞋。我担心身上的雨水弄脏了他们家的沙发,特别是由于刚才换鞋时不愉快的一幕,我决定站着跟她说话。

  我问她,丁采臣是不是出去了。这时,妇人已经走到了落地窗边上的音响前,关掉了“莲12”的电源。屋子突然安静了下来。“他不在了。”我又问她,丁采臣什么时候能回来,我可不可以在这儿等他。“他不在了。”她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即便是在室内,她也没有取下蒙在脸上的绸巾,让我觉得很不自在。

  如果你当时也在场,听到她在重复“他不在了”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会不会冷不丁“咯噔”一下,进而去猜测所谓的“不在”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会不会在心里一边觉得难以置信,可仍然会忍不住暗暗揣测:莫非,那个丁采臣,那个随随便便就可以将手枪拍在餐桌上的丁采臣,那个让蒋颂平提到名字都会发抖的神秘家伙,这会儿,已经,已经死了呢?你算是猜对了。

  她告诉我,大约在一个星期之前,丁采臣从东直门一栋三十多层的写字楼顶端——手里甚至端着一杯咖啡,跳了下来,死了。就这么简单。

  很显然,丁采臣的死讯所带给我的震惊,已经暂时性地压倒了我对于那二十六万揪心的渴望,促使我将自己的烦心事抛在一边。我随手从茶几上抓过一张《新京报》,摊开它,垫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这个女人,在跟我讲述丁采臣的死况时,那种轻描淡写的语调,多少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让我对她的身份也产生了极大的疑虑。我在心里提醒自己,在这个时候,直接询问她和丁采臣的关系,恐怕有些唐突。因为过于谨慎,我在无意间犯下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在一种头皮发麻的亢奋和惊悸中,我悄悄地猛吸了一口气,这样对她说:“不好意思,也许我不该这么问,您脸上,为什么要蒙着那块头巾?”

  她明显地愣了几秒钟,随后道:“我也不想这样。如果你不害怕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把它取下来。怎么样?你要想好。”

  说实在的,我一时没听懂她的话。你知道,当时,我的脑子里甚至出现了一个最大胆,同时也是最荒唐的念头:这个人其实就是丁采臣本人,他学着女人的腔调说话,故意在脸上蒙块头巾,仅仅是为了跟我开个玩笑……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现在早已想不起来了。我仅仅记得,那女人稍稍偏转了一下身子,将那块棕色的绸巾取了下来,然后,猛地一下,就朝我转过身来。

  那是一张被严重毁损的脸。如果你有幸看到那张脸,一定会和我一样,立刻就能判断出,导致这张脸彻底变形的,并非是硫酸一类的腐蚀液体,而是钢刀!横七竖八的伤口已经结痂,在她脸上布满微微隆起、纵横交错的疤痕。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来描述这张脸。它仿佛在我眼前无声地复现出,她在遭到袭击或者残忍的蹂躏时,那粗野而令人发指的一幕。

  如果你小时候接种过牛痘的话,一定能大致想象出,皮肉被划糟后的结痂,到底是什么样子。在左眼下方,靠近颧骨的地方,有一个三角形的窟窿,虽然经过修复和植骨,还是留下了一个明显的、瘪塌塌的凹坑。右脸那条巨大的刀疤,斜斜地直达耳根,皮肤缝合后留下了密密的针脚和线影,粗一看,就像是脸上趴着一条正在甩尾的蝎子。鼻翼的一半永久地失去了,修复后留下了一个粗率的圆洞。

  后来,我知道,这部分鼻翼的消失,不是由于利刃的砍削,而是源于牙齿的直接咬啮。事后,这部分组织没有被找到,只能证明施暴者之一把它咽进了肚子里。同样被咬掉的还有一小块嘴唇。即使她抿住嘴,两颗牙齿也会直接暴露在外。这张丑陋而令人厌恶的脸,与她白皙、细长的脖子连在一起,让人联想到一朵正在开败的山茶花:花叶和花枝生机勃发,青翠欲滴,可花朵早已烂黑如泥。

  他们读作品:

  @格非:《隐身衣》给人想象很复杂,含义很丰富。不看小说从这三个字能想到很多内容。《隐身衣》里面写到一个事件,事件线索如何,在我的作品里面都把它隐去了。为什么我用这个标题,而作品里很少用?这个是作家通常用的办法。我还算比较好的,有一些有名的作品比如说福克纳写的《献给艾米丽的玫瑰》,这个作品里没有出现玫瑰,大家不知道什么意思,跟玫瑰有关的比如艾柯的《玫瑰的名字》,里面也没有出现玫瑰。作家把所有信息都屏蔽了,书的内容和书名之间的关系,需要你慢慢地去想。

  @诗人欧阳江河:小说最狠的一笔,出现在丁采臣的女人的脸上,那是一张被钢刀深深刻过的脸,留下横七竖八的永久刻痕。美本身被丑陋留了下来。就像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就像我们伤痕累累的内心,就像现状和时间之缩略。每天睡在我们身边的,我们与之一起生活的,就是这样一个“美就是丑”的被重度损毁的镜像。我们对世界、对生命真相的凝视,到这张结痂的女人面容为止,再往深处看就是血淋淋的东西了。格非下笔没那么狠,他仁慈地在小说结尾处告诉那个总是夸夸其谈的教授,也算告诉我们大家:要是不凡事刨根问底,生活不还是挺美好的吗?

  @评论家徐刚:社会呈现出“形”与“实”的分裂。这是理想主义坍塌的征兆。于主人公而言,古典音乐或许只是一件外衣,用以掩饰他内心的空虚和庸俗。此所谓“隐身衣”。那些曾经的纯粹爱好者们,曾经的“隐身人”,他们亦是启蒙庸众的知识精英,他们苟活至今,在这理想溃散的时代,却悲剧般地沦为“制作胆机”,满足有钱人虚荣梦想的“服务者”。小说的真相在于,“隐身人”并不存在,可以“隐身”的其实只是一件可悲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