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勿以伤害为代价

作者:李浩燃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适用话题】媒体责任 职业与道德 底线关爱 伤害

  时文选读

  “你是最短暂的花朵,也是最长久的琥珀”。1月16日下午,青年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复发病逝,这句歌词竟成为她自己人生的绝唱。然而,很多人还没来得及缅怀,一场关于媒体伦理的舆论大战却已焦灼。

  有消息称,姚贝娜停止呼吸之后,《深圳晚报》三位记者“伪装”成姚贝娜主治大夫的助手“进入太平间拍摄”。报道公众人物死亡,从来都是敏感话题。为抢新闻竟乔装拍摄逝者遗体,这种“狗仔”行径相当极端,故而迅速激起众怒。

  作为“船头的瞭望者”,新闻记者肩负着特殊的社会责任。但记者在做出职业行为的每一瞬间,同样必须严守法律法规,遵从公序良俗。即便面对的是公众人物,也需要坚守底线,在满足公众知情权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权衡取舍。

  18日,《深圳晚报》发布致歉声明,确认该报记者曾进入临时手术室拍摄眼角膜手术过程,称“当亲属表示拍照不妥时,记者当即删除了所有照片,此举获得姚父谅解”。事件本身正在双方的努力下渐渐平息,但由此暴露出的职业伦理问题,却值得新闻界长久反思。“如果你拍得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得不够近。”著名摄影记者罗伯特·卡帕的这句话,是无数新闻记者心中的座右铭。但如果“拍得好”要以伤害为代价,那我们宁可站得远一点。

  作为一个媒体人,处身当前的中国,既幸运又艰难。这个充满活力的转型社会,有着最丰厚的新闻土壤,也有着最激烈的新闻竞争。正因此,尤需要媒体人不唯眼球是取、不唯点击是崇,有更多“建设姿态”、更多“责任意识”,方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前行。以姚贝娜为例,与其无所不用其极去偷拍手术,不如关注她捐赠眼角膜,呼唤带动更多善行。

  (摘自《人民日报》2015年1月19日)

  【素材分析】姚贝娜的离去让我们惋惜不已,但相关媒体偷拍行为违背了新闻伦理,破坏了公序良俗,违反了相关法律,伤害了死者家属的感情,理应反对和谴责。新闻伦理应该强调对当事人的尊重与保护,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与帮助,并杜绝因报道行为造成的“二次伤害”,使媒体回归原有的朴实,承担其该有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