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状元孙婧妍:语文148分作文是我真正的骄傲

作者:孙婧妍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语文分数与语文素养之间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

  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的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它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了素养的又一标志。

  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

  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书读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的过程中,我慢慢有了自己的风格。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会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

  我的父母,是最早让我明白中文的内核是什么的人。我的父母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富有张力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所在。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

  很多成功的作家,出道时接受文化教育的水平绝不比现在的中学生高,让他们去做我们的考卷,他们不会有比大部分普通高考生更能看的分数。但为什么他们可以成为大师?是因为他们知道该如何运用语言去表达。

  只要能运用语言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就是成功的。

  诚然,我有个很不错的语文分数,然而这确实是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的。但是,我从未因任何一次分数而怀疑自己在中文这门语言上的能力,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2013年北京市的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这才是我为什么热爱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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