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秘密:马尔克斯、门多萨对谈

作者:未知 来源:《意林·作文素材》

  马尔克斯:我是偶然开始写作的,也许只是为了向一位朋友表明,我这一代人是能够出作家的。从此,我就爱上了写作,而且欲罢不能;后来,我竟然认为,除了写作,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能使我更加喜爱。

  门多萨:你说过,写作是一大乐事;也说过,写作是一件苦差。究竟应该怎么看?

  马尔克斯:两种说法都对。我在开始写作的时候,刚刚探索到写作的奥秘,心情欣喜愉快,几乎没有想到自己要负有什么责任。我记得,那时候,每天凌晨两三点钟,我干完报社的工作,还能写上四页,五页,甚至十页书。有时候一口气就写完一个短篇小说。

  门多萨:你是否像别的作家一样,面对空白的稿纸会感到焦虑?

  马尔克斯:是的。除了医学上所说的幽闭恐怖之外,最使我感到焦虑的就是这件事了。但是,我听了海明威的忠告之后,这种焦虑就一扫而光了;他说,只有对第二天要干什么心中有数时,才能休息。

  门多萨:你认为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动手写一本书?

  马尔克斯:我认为,别的作家有了一个想法,一种观念,就能写出一本书来。我总是先得有一个形象。《礼拜二午睡时刻》我认为是我最好的短篇小说,它是我在一个荒凉的镇子上看到一个身穿丧服、手打黑伞的女人领着一个也穿着丧服的小姑娘在火辣辣的骄阳下奔走之后写成的。《百年孤独》是一个老头儿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作稀罕宝贝来展览。

  门多萨:那就是说,你是从现实中撷取素材的了。

  马尔克斯:不是直接从现实中取材,而是从中受到启迪,获得灵感。我记得,有一次我外祖父带着我去马戏团看过单峰骆驼。又有一天,我对我外祖父说,我还没见过冰块呢,他就带我去香蕉公司的仓库,让人打开一箱冰冻鲷鱼,把我的手按在冰块里。《百年孤独》就是根据这一形象开的头。

  门多萨:写一部长篇小说,你要用很多时间吧?

  马尔克斯:光是写,倒不用很长时间,那很快。《百年孤独》我不到两年就写完了。不过,在我坐在打字机旁动手之前,我花了十五六年来构思这部小说。

  门多萨:为什么用了那么长时间?

  马尔克斯:小说中描写的事情发生在一九五一年,当时,我觉得,还不能用来作为写长篇小说的素材,只能用来写篇新闻报道。可那时候,在哥伦比亚,新闻报道这种体裁的作品还不太流行,而报社对这类事情也许不大感兴趣。几年之后,我开始从文学的角度来思考这件事。但是,只要一想到我母亲看到这么多好朋友,甚至几位亲戚都被卷进自己儿子写的一本书中去会不高兴,我又犹豫不决了。

  门多萨:海明威说过,对一个题材既不能仓促动笔,也不能搁置过久。一个故事装在脑袋里那么多年也不动笔写出来,你不着急吗?

  马尔克斯:说实话,如果一个想法经不起多年的丢弃,我是决不会有兴趣的。而如果这种想法确实经得起考验,就像我写《百年孤独》想了十五年,写《家长的没落》想了十六年,写《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想了三十年一样,那么,到时候就会瓜熟蒂落,我就写出来了。

  门多萨:请问,什么是灵感?它存在吗?

  马尔克斯:灵感这个词已经给浪漫主义作家搞得声名狼藉。我认为,灵感既不是一种才能,也不是一种天赋,而是作家坚忍不拔的精神和精湛的技巧为他们所努力要表达的主题做出的一种和解。当一个人想写点东西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和他要表达的主题之间就会产生一种互相制约的紧张关系,因为写作的人要设法探究主题,而主题则力图设置种种障碍。有时候,一切障碍会一扫而光,一切矛盾会迎刃而解,会发生过去梦想不到的许多事情。这时候,你才会感到,写作是人生最美好的事情。这就是我所认为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