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改变了我的胃口

作者:六神磊磊 来源:《意林》

  一

  经常被问到:读书有什么用?这很难回答,好像真的没什么用,不会给你黄金屋和颜如玉,只能给你近视眼和青光眼。

  但我觉得至少有一点好处:读书,可以给我们好胃口。

  小时候最讨厌吃白煮鸡蛋,觉得难以下咽,简直会噎死人,但我妈总要每天早上塞一颗,结果不是被我偷偷丢掉,就是在书包里放两三天,滚得稀碎。小男孩嘛,不知道蛋蛋的价值。

  后来,一本畅销小说忽然改变了我的胃口,它就是《追风筝的人》。

  那只是一段很简单的情节:主人公和父亲去野餐,他们坐在蓝蓝的湖边,吹着风,聊着天,吃着夹腌黄瓜和肉丸的馕饼,还有水煮蛋。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象着主人公对着湖水,手里拿着一颗煮鸡蛋,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情景,忽然觉得很馋。

  有时候,你会在一瞬间忽然明白一种食物的好处。一颗剥好的蛋,白嫩、圆净,一口咬下去,它会微微抗拒你的牙齿,然后就破了,绽出溏心,这种食物不是很棒吗。

  更何况,你几口吃掉它,回味着,再一想它居然只要几毛钱,三只蛋才够一听可乐的。这么平价的好东西到哪里找去?

  我这么多年扔掉的,原来不是鸡蛋,是食物中的良心啊。

  慢慢地,我早餐爱吃白煮蛋了。我喜欢把它小心剥净,投入红汤的馄饨里,或是清汤的面条里,把它轻轻夹破,让汤汁浸润黄心。

  一边吃着它,一边学习着电视里的两会报道,真是身心愉悦,有一种身体和思想双双进补的感觉。

  二

  除了鸡蛋,还有猪肝。

  过去,每当有猪肝端到面前,我都会自动弹开一尺远:这种东西也能当作食物吗?人的味道,奇怪的质地,还有让人不舒服的颗粒感,我再缺血也绝不用这个东西补血。

  居然也是一本小说拯救了我,你大概猜到了,是《许三观卖血记》。

  在小说里,人们每次卖了血,捏着收入的几十元钞票、两腿打着哆嗦出来时,总要找家饭店,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他们认为,吃着喝着,身体就会恢复,日子就会变美好,生活就有盼头。

  而且,这一盘炒猪肝必须是这样加工的:

  “猪肝先是切成片……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 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 炒两下,炒三下……”

  装盘后,先不忙吃,先斟上二两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东西。

  原来以前是我不懂得它,不能领略它的好。

  就这样,我开始好上了爆炒猪肝这一口。它从一道可怕的恶魔料理,变成了我夜里加班后总会去寻找的东西。

  每次在外地出差,写稿的夜晚,常常会在巷子里溜达,寻找亮着灯的小饭馆。一半以上的时候,我都会说,来一个炒猪肝,然后开始期待一盘又烫又辣、炒得微卷的猪肝上桌。这个夜晚就会变得美好。

  三

  读书,还会让普通的菜变得美味很多。

  《红楼》里的“酸笋鸡皮汤”,《西游》里的醋浇白煮萝卜、嫩焯黄花菜,《水浒》里的“三分加辣点红白鱼汤”,说白了都是街边小店能做的东西,但书上美美地写过了,你吃起来总会觉得更鲜美一些。

  后来,我来到了重庆工作。要说这里什么食物最给我惊喜,不是火锅、小面,而是一种蔬菜——莼菜。

  当人生第一次在重庆见到它的时候,我激动不已:自己居然见到了中国历史上最文艺的蔬菜。

  在一本有趣的书《世说新语》里,驸马王济曾经傲娇地问大才子陆机:江南有什么东西,可以和我这儿的羊酪相比?

  陆机淡淡地回答了几个字——“千里莼羹”。

  当这样一碗传说中的羹摆在面前的时候,怎么能不激动呢?

  以前无数次想象过它的样子,等见面才知道,原来它这么翠绿娇小,一支只有几厘米长,可以瞬间带着肥厚的果胶,滑进你的喉咙。

  它又是那么娇气,像是豌豆上的公主,只在最清洁的水体里才可以生长。我这种俗人嚼吃着它,真是有一种莽汉占有辛德瑞拉的快感,似乎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狞笑:

  来吧,来吧,小公举,你生长在最清洁的水体。可不管你怎么美腻,今天都要进入我肮脏的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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